中國陽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通伊德新能源有限公司與被告中國陽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2025)蘇0681民初11931號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權(quán)利義務通知書、風險告知書、簡轉(zhuǎn)普裁定書等相關法律文書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上午(遇法定休假日順延)在啟東市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審理。本案定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00在第四審判庭開庭審理。特此公告。
啟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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