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震:本院受理原告豐寧滿族自治縣大灘鎮(zhèn)占文五金建材店與被告陳震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 15日內(nèi)。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08時45分(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黑龍江省明水縣人民法院
陳震:本院受理原告豐寧滿族自治縣大灘鎮(zhèn)占文五金建材店與被告陳震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 15日內(nèi)。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08時45分(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黑龍江省明水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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