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剛發(fā)、楊楊:本院受理原告余正偉與任艷平、郭剛發(fā)、楊楊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案號:(2025)渝0115民初5403號,因你們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準許原告余正偉撤訴)。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重慶市長壽區(qū)人民法院
郭剛發(fā)、楊楊:本院受理原告余正偉與任艷平、郭剛發(fā)、楊楊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案號:(2025)渝0115民初5403號,因你們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準許原告余正偉撤訴)。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重慶市長壽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20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wǎng)、法治號下載
下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