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陜0118民初4577號 郭玉虎、李艷:本院受理原告胡玲君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5)陜0118民初4577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院余下法庭領(lǐng)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線提交上訴狀。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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