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哲(公民身份號碼210181198806236821)、李成福(公民身份號碼220524198205161816)、李宇(公民身份號碼21010419861003343X):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云峰支行訴你們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2025)遼0102民初22328號],因對你們送達不能,現(xiàn)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案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保全)、廉政監(jiān)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10時4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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