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偉、大連美易行眾鑫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吳綱祿訴你們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5)遼0211民初1382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自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被告陳建偉賠償原告吳綱祿營運損失人民幣1,050.00元;案件受理費、公告費合計人民幣450.00元(原告已預交),由被告陳建偉負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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