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蘇0685民初8969號 深圳市格物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德海洋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市格物家居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蘇0685民初8969號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原告的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逾期發(fā)貨產(chǎn)生的違約金90902元(以356479元為基數(sh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利率計算自2024年10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為356479元x5%x51天=90902元);2、請求判令支持原告退貨并退款33280元;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院開發(fā)區(qū)法庭第五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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