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迎紅
AI無中生有,律師竟也“中招”。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一起案件,讓人啼笑皆非:原告代理人在書面代理意見中援引了兩份裁判文書。經核查,這兩起所謂的司法案例實為AI杜撰生成。據記者了解,該代理人是一名職業(yè)律師。
這可不是個例。用過生成式AI的人,多少都領教過它那套功力:盡管回答往往條理清晰、論證充分,但有時也會“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以真假難辨的細節(jié)讓人信以為真。比如,AI推薦的書,書名動人卻根本買不到;撰寫文獻綜述,引用的觀點純屬虛構;就連給個鏈接,都可能指向“查無此頁”……這些現象都可以歸為AI幻覺。在本案中,原告代理人作為法律專業(yè)人士,不僅未能識破AI精心編織的虛假判例,反將其呈送法庭,也足以說明其迷惑性之強。
司法活動的核心,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里的“事實”,既包括案件事實,也包括作為先例的裁判事實。當AI憑借強大的自然語言處理能力,憑空捏造出邏輯自洽、格式規(guī)范的“判例”時,它污染的正是裁判事實的源頭活水,影響的是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
所幸此案承辦法官有一雙“火眼金睛”,但這起AI生成虛假判例暴露出的現實威脅,仍不容低估。以上種種也在提醒,防范AI幻覺,必要且緊迫。
以制度劃定邊界。針對AI幻覺,許多地方都試圖通過制定規(guī)則來破解。比如,在美國、澳大利亞、英國等國家,若不當使用AI工具、編造虛假判例,后果往往極其嚴重,被罰款者有之,被解雇者亦有之。同理類推,醫(yī)療、法律、金融等行業(yè)容錯率低,對專業(yè)性要求極高。AI進入這些行業(yè),相關部門也應當設立標準,加快完善評價體系和監(jiān)管機制。
以技術驅散迷霧。研究表明,AI“養(yǎng)成”過程中,數據“投喂”是關鍵環(huán)節(jié),可靠、可信、高質量的數據對降低AI幻覺十分關鍵。有鑒于此,各大廠商也應優(yōu)化人工智能的訓練語料,用好數據生成優(yōu)質內容;同時探索建立具有權威性的數據共享平臺。
以人文駕馭未來。古人言:“君子生非異也,善假于物也”。AI的正確打開方式,應當是啟發(fā)靈感而非代替思考。從使用者的角度看,我們要始終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謹慎對待AI生成的內容,將決策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