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通訊員 陶然
用戶向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后,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銀行不慎將用戶申請信用卡的相關材料遺失。在這種情況下,當銀行與用戶產生糾紛,銀行要求用戶按照正常流程還本付息,還能否獲得法院的支持嗎?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審結一起信用卡糾紛案件,某銀行因保管不善遺失了包括信用卡申請表原件等在內的貸款材料,亦未提供信用卡申請人辦理及收到信用卡的證明,相關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某銀行要求借款人徐某返還信用卡本金19180.32元及相關利息、違約金等全部訴請。
某銀行于2021年8月訴至法院,要求徐某返還信用卡透支本息。某銀行訴稱,徐某向其申請辦理信用卡,并在其信用卡申請表簽字,承諾本人已閱讀全部申請資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信用卡產品的相關信息,愿意遵守領用合約(協議)的各項規(guī)則。經審批后某銀行向徐某發(fā)放了信用卡。此后,徐某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未能按合同約定還款并出現逾期。截止起訴時,徐某拖欠借款本金19180.32元,利息940.65元,違約金948.95元,消費手續(xù)費225.61元。
庭審中,某銀行未提供信用卡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徐某收到并使用案涉信用卡。
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相關證據。某銀行訴稱徐某向其提交申請表、申領信用卡,某銀行根據徐某的申請向其發(fā)放了涉案信用卡,但未提供徐某信用卡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予以佐證,亦未提供信用卡申請人辦理及收到信用卡的相關證明。根據現有證據,無法查明事實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信用卡借貸法律關系及相關違約責任,某銀行對于檔案管理工作未給予充分的重視,遺失檔案材料導致舉證不能,應自行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F某銀行訴請被告徐某支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息,于法無據,不予支持。某銀行可收集證據后,另行主張。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判決生效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訴。
加強金融監(jiān)管保障國有資產安全
經辦法官庭后表示,金融機構向信用卡申請人主張歸還借款時,應當證明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雙方就信用卡借貸法律關系達成合意;二是銀行實際向信用卡申請人交付了出借款項。對此,金融機構應提供信用卡申請表原件、信用卡領用憑證、交易流水、欠款明細截圖等證據以證明待證事實。然而,因為金融機構關注的重點往往主要是信貸業(yè)務方面的工作,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檔案管理工作等未給予充分的重視。有的金融機構內部檔案管理不善,經常出現不能當庭提供證據原件導致重復開庭、拖延審限,甚至遺失證據原件導致舉證不能,引發(fā)敗訴法律風險。
在司法實踐中,金融機構無法提供遺失貸款材料時,一般有幾種處理方式:
其一,信用卡申請人自認。民事自認行為是指當事人對對方所提出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實不予反駁,也是表示認可的意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在銀行遺失貸款材料的情況下,若另一方當事人承認雙方存在信用卡資金借貸合意并且已經收到信用卡借款,法院可以直接認定雙方借貸法律事實。
其二,推定瑕疵證據具有證明力。如果無法提供申請表原件,僅提供信用卡申請表復印件,法院應審查其他事實證據,包括銀行交易流水、信用卡簽收憑證、信用卡申請的影音視頻、最新欠款明細等,若相關證據能夠形成完整排他的證據鏈,法院可以推定瑕疵證據具有證明力。
其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銀行無法提供信用卡申請表原件或者復印件,亦無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證明與借款人存在借貸的合意,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銀行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其訴請應予以駁回。
法官還表示,銀行遺失貸款材料,暴露了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內部管理等環(huán)節(jié)存在的問題,加大了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壓力,不利于國有資產的有效保障,浪費寶貴的司法資源。
對此,法官建議:一方面,加強金融監(jiān)管,制定相關制度,有效監(jiān)管貸款檔案材料是否及時歸檔,并對檔案保管不善的行為及時追責;另一方面,加強內部風控管理,有效解決當前貸款檔案材料歸檔不及時、收集不完整及遺失等問題,有力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
編輯:梁成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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