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榮 李文茜
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的全國100家“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中,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是廣東省被命名的4家法院之一,也是深圳市唯一獲此殊榮的法院。
承擔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重任,鹽田法院始終聚焦群眾在司法領域的“急難愁盼”問題,優(yōu)化便民惠民舉措,將司法為民宗旨落實到審判執(zhí)行各個環(huán)節(jié)。
資源整合
近年來,鹽田法院堅持支持與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并重,依法糾正不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充分依托府院聯(lián)動機制化解群體性糾紛。深挖案件背后普遍性問題,向行政機關發(fā)送司法建議67份,回復率達100%。
在鹽田法院推動下,先后開展府院聯(lián)動座談會50余場,為行政機關授課培訓80余次,320余家行政機關2600余名執(zhí)法人員旁聽庭審,舉辦46場學術研討、宣傳交流活動,接待群眾逾2900人,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設。
力量融合
近年來,鹽田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主動對接多方解紛力量,打造“一縱一橫”全鏈條全覆蓋多元解紛模式。縱向上,將調解工作貫穿“訴源、訴前、訴中、判后”全周期,全鏈條發(fā)力解紛。橫向上,與各區(qū)司法行政部門簽訂《關于構建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的工作備忘錄》,由各區(qū)向法院派駐調解員參與解紛。
對接21家調解組織和66名調解員,另從高校、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律協(xié)聘請12名專家調解員,打造“法官+助理”調解、執(zhí)法員調解、律師調解、專家調解4支專業(yè)隊伍,共同組成鹽田法院“調解天團”,近50%的行政爭議在一審化解,在全國率先探索的行政非訴案件訴源治理機制獲評全省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優(yōu)秀改革項目。
社保行政案件關系民生福祉,鹽田法院與深圳市社保局經過多次磋商,簽訂合作備忘錄,共建全省首個“無訟行政機關”,就社保糾紛成訟率等設置6項指標,激發(fā)市社保局主動解紛積極性,降低群眾訴訟成本。
“自去年8月創(chuàng)建以來,市社保局訴前調解參與數、社保案件調解成功數均大幅增長。”鹽田法院負責行政案件調解的法官說。
功能聚合
“打開網頁,輸入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就能很輕松地查詢自己的案件進度……”這是由鹽田法院獨立研發(fā)的全國首個網上行政訴訟服務平臺——“法智云端”。該平臺可線上對接行政復議機關和行政執(zhí)法機關,行政機關可以實現網上立案、接受電子法律文書、查詢案件流程信息等功能,法官和法官助理可以實現全流程網上辦案,進一步提高行政訴訟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
鹽田法院推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系統(tǒng)”,電子卷宗材料隨辦案進程同步網上流轉,并不斷更新包括智能編目、語音識別在內的新功能,實現全流程無紙化辦案。當事人無需重復打印訴訟材料,也無需跑到法院,足不出戶就可輕松在線辦好各項訴訟業(yè)務,進一步降低當事人維權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
作為全省“智慧法院”建設試點單位,鹽田法院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主動向數字要轉型、向效益要提升,取得了高效高質的辦案成果,讓群眾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辦成事、辦好事,體驗到“觸手可及”的公平正義。
2023年,鹽田法院積極探索“執(zhí)源治理”新路徑,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轉變,破解執(zhí)行難問題。針對執(zhí)行質效短板主動開展專項督查,多項指標居于全市法院前列。精準適用信用懲戒機制,向1755名被執(zhí)行人發(fā)出限制消費令,為300名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zhí)行人刪除失信信息。
多種手段兼具,既彰顯司法溫度,又讓勝訴者拿到“真金白銀”,鹽田法院交出一份執(zhí)源治理“高分答卷”,為高質量發(fā)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