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利民 通訊員 梁亭婷
一方是迫切想要追回款項的原告,一方是身患重病且經濟拮據的被告,法官應當如何妥善化解這場矛盾,讓法律不失威嚴,亦不失溫度?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人民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原告為北京某公司,被告人為田某某,該公司起訴田某某要求其支付代償款、利息及律師費共計1萬余元。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在庭前閱卷時發(fā)現,該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楚,具備一定的調解基礎。然而,當孫法官聯系被告田某某詢問調解意愿時,才了解到案件背后存在的特殊困境。
原來,被告田某某去年被確診癌癥,且已進入晚期。為進行治療,他已花費大量積蓄,目前獨居在醫(yī)院附近的出租屋內,實在無力一次性償還全部款項。核實田某某所述情況屬實,為實質性化解糾紛,法官綜合考慮被告實際情況及其積極主動地履行意愿,組織雙方進行調解?!?/p>
調解過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原告代理律師詳細說明被告身患重病的特殊困境和現實償還能力,另一方面也從法理人情角度出發(fā),引導雙方互諒互讓、換位思考。最終,在法官的多次耐心調解下,原告主動表示愿意對田某某減免利息、律師費等部分費用,剩余款項由田某某分5期償還。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謝謝,真的太謝謝了!謝謝法官耐心做工作,也謝謝原告方的理解。這筆錢我一定按期還上,這給了我一個喘息的機會。”簽署調解協議時,田某某的情緒有些激動,一再表達著感激?!?/p>
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體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和溫度。接下來,蒲江法院將繼續(xù)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努力推動“案結事了人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和司法溫情?!?/p>
編輯: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