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制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yī)療機構(gòu)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林志良,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客座教授,廈門蓮花書院投資人。林志良先生筆墨化人、慈善濟世,多次舉辦書法作品義賣活動,義賣所得全部捐給同安、青海、臺灣、寧夏等各地的貧困戶、貧困學生和災民,扶貧助學,多行善舉,渡人渡己,深得民心。
大陸赴臺舉辦個展第一人;發(fā)起并興建蓮花書院;應中國駐菲律賓趙建華大使邀請,帶領蓮花書院藝術團前往菲律賓,舉辦慈善義演并義賣書法作品,所有費用援助菲律賓建起了五所學校;林志良個人收藏藝術館正式落成,收藏藝術館的正式落成標志著千年古城同安終于有了第一個民間的收藏藝術館,體現(xiàn)古城的現(xiàn)代文化與藝術的交融和貢獻;中國第一個人書法石碑林落成,眾所周知,古時候的詩人、書法大家等,每到一個新的地方,總會有題詞作詩的習慣,而將他們的作品刻在石頭,石碑上更是一種最傳統(tǒng)的傳承方式,但可惜的是,雖有石碑上的刻字,卻難找對應的真跡。因此,一生熱愛書法的山主林志良先生,決定做一個創(chuàng)舉,將自己對于書法的造詣和畢生所學,毫無保留的留給未來的每一個人,用六種字體撰寫,立500塊石碑,真跡留給500個不同的家庭,創(chuàng)造獨一無二的全新景觀,走在碑林間,仿佛穿梭古今。若干年后,什么都會變,甚至消失,但這些石碑會永遠屹立,把傳統(tǒng)書法文化永遠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