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p>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約定有追索權(quán)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應收賬款債權(quán)人主張返還保理融資款本息或者回購應收賬款債權(quán),也可以向應收賬款債務人主張應收賬款債權(quán)。保理人向應收賬款債務人主張應收賬款債權(quán),在扣除保理融資款本息和相關(guān)費用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應當返還給應收賬款債權(quán)人。
肖慶黨,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中國鐵路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河南省書法家協(xié)會篆書委員會委員,鄭州鐵路局集團公司書法家協(xié)會副主席。
作品入展全國第四屆青年書法篆刻展等,獲全國第二屆篆書作品展最高獎等。